博客实行实名制的消息一经传出,引得大家大打“口水战”,一时间议论纷纷、褒贬不一,在我看来,这实名制实在也不是什么高明的举措。
写博客的人,无非是发一点感想,抒一下情怀,讴歌点真善美,贬斥点假恶丑,都是大大的良民。虽说有那么几个,写一点出格的言论,或进行诸如人身攻击,揭人隐私的勾当,或是传播一下自己的美体,发几张裸照等等,但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今天,实在也不必大惊小怪,公众的宽容度、接受能力早已今非昔比,更何况凭着现在的高科技手段和群众雪亮的眼睛,要查个写博客的“元凶”还不容易,小菜一碟而已!象搜狐博客就有“举报此文”的办法,还有自动删除敏感字眼的功能,如有“阶级敌人”来犯,定会落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,何必又如此的不自信呢?
再说,写博客的也并不全都喜欢用“网名”、“虚名”,用真名的大有人在,“徐静蕾”、”马善记”、“潘石屹”、“曹颖”、“李亚鹏”......看到了吧,一个个举不胜举,名人是舍不得他们的实名的,这名字就是“金字招牌”,无形资产啊,名人怎么会舍弃这样宝贵的资源而起个什么乱七八糟的网名呢?
突然就想到了我国的宗教政策: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;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,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;在同一宗教里面,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,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;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,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。既尊重和保护信教的自由,也保护不信教的自由。多么英明的政策,多么富有智慧和中国特色啊!
由此,在博客实名制的问题上,不妨多学学咱们的宗教政策,套用一下,那就是:每个公民既有实名的自由,也有不实名的自由,实名也好,不实名也好,都是公民,大家团结一致写博客,把博客事业发扬光大,创造辉煌!
最后,俺也想作个声明:万一不幸咱也出名了,俺立马就署上自己的大名,省得一天三遍地和人家解释,这“第一感觉”就是我呀!
众博友,高抬贵手,帮忙帮忙,众志成城,让“第一感觉”也出出名吧!红遍这博客舞台,红遍大江南北,神州大地如何?谢了!


档案
日志
相册
视频


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